事项名称 | 老龄补贴发放 |
办理依据 | 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
办理对象 | 居民(城乡) |
办理条件 | 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条件可申请办理。 |
申办材料 | 高龄老人申领长寿补贴,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如实填写申报表,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无身份证的,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
办理程序 | 办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的程序分申报、初审、复审、审批四步。 |
办理时限 | 8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机构 | 定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址 | 县行政中心134室 |
联系方式 | 0797—4291104 |
监督电话 | 0797—4291104 |
附表 | 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审批表 |
事项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 | 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
赣州市出台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近日,我市出台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该方案的出台对于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09年12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即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95周岁及以上、90至94周岁、85至8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自201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300元、200元、100元的长寿补贴。同时,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被列为市政府确定的2010年要努力解决好的12件民生实事之一。此项工作涉及人员广、补贴资金量大、工作任务重。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切实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落到实处,成为了各地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为此,市委办、市政府办迅速出台了《赣州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该方案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报审批程序、资金筹措与发放以及工作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