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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老龄补贴发放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老龄补贴发放

办理依据

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办理对象

居民(城乡)

办理条件

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条件可申请办理。

申办材料

高龄老人申领长寿补贴,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如实填写申报表,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无身份证的,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办理程序

办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的程序分申报、初审、复审、审批四步。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定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

县行政中心134室

联系方式

0797—4291104

监督电话

0797—4291104

附表

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审批表

事项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

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政策规定

赣州市出台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近日,我市出台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该方案的出台对于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09年12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即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95周岁及以上、90至94周岁、85至8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自201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300元、200元、100元的长寿补贴。同时,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被列为市政府确定的2010年要努力解决好的12件民生实事之一。此项工作涉及人员广、补贴资金量大、工作任务重。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切实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落到实处,成为了各地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为此,市委办、市政府办迅速出台了《赣州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该方案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报审批程序、资金筹措与发放以及工作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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