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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保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定府字〔2018〕4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5 来源: 字体:【】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李保基同志任定南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定南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英同志任定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俊勇同志任定南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秋萍同志任定南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春霞同志任定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红同志任定南县司法局鹅公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定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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