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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南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府办字〔2018〕59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30 来源: 字体:【】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南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7日

定南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切实做好我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就业创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双向选择原则,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高校毕业生之间的就业桥梁。通过见习,使高校毕业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经验,适应实际工作,为就业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定南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办法,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在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设立

  1.申报条件: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为见习基地,报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申报所需材料:《定南县2018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申报时间: 2018年6月20日—2018年7月10日。

  (二)就业见习毕业生申请的办法及程序

  1.2018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数:见习岗位数为200个,由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各见习基地。

  2.报名条件:

  (1)定南籍国民教育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于2018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对象;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良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责任感和事业心;

  (4)无违反党纪国法行为;

  (5)身心健康。

  3.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20日;

  4.报名地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就业股(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12室)。

  5.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好1份《定南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A4纸复印件。

  6.确定见习人员: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由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开具见习通知单,见习人员凭见习通知单到见习基地报到。

  四、见习期间生活补助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定南1470元),由所在见习基地先按时发给见习生。资金来源为就业补助资金安排900元,县财政安排200元,其余部分由见习基地自筹。另外,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见习期间的管理与要求

  1.县宣传部门和各见习基地要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县人社局要做好对见习基地的指导和协调及见习人员的职称评定等工作;县财政局要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的筹措及核拨工作;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要做好见习人员的档案管理和见习基地的具体管理工作,并负责拨付就业见习岗位补贴、保险补贴工作。

  2.见习基地要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参加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即终止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

  3.见习人员应履行见习协议的各项约定中,见习期间,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与见习基地负责对见习人员的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存入见习人员本人档案。

  本方案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定南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申报表

  2.定南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附件下载:定南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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